进口蜂产品通关-wordwide.top
蜂产品,指供人类食用的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等在蜜蜂生活繁衍过程中产生的可食用物质,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产品,但人为添加其他物质后已破坏其特有的天然属性的产品除外。
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
蜂王浆(蜂皇浆):指工蜂咽下腺和上腭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饲喂蜂王和蜂幼虫的乳白色、淡黄色或浅橙色浆状物质
一、产品准入要求
1、海关对进口蜂产品实施准入管理,获得准入的蜂产品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2、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取得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即可,已通过备案信息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查询
二、进口时要求
进口蜂产品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我国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签订的议定书、备忘录等要求,相关要求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政务公开”——“海关法规”查询
三、报关所需单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经海关总署确认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兽医(卫生)证书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正本留存备查);
2.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全程提单等单证的电子扫描件;
3.列明品种、对应的厂号和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的产品清单;
4.进口商或境外生产商、出口商对提供的生产批号准确性、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等的承诺书;
5.产区证明和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有必要)
四、注意事项
1.进口蜂胶应提供该产品为已经注册的进口保健食品或用于生产已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的证明材料;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进口蜂产品,应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标准或相关证明材料;使用新食品原料的进口蜂产品,应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准予许可证明材料。
2.新西兰输华蜂蜜,随附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出具的官方证书应证明该蜂蜜为天然,且不含任何添加的“二羟基丙酮(DHA)”和“甲基乙二醛(MG)”
五、海关监管
海关审单部门通过检验检疫电子证书信息交换核查系统对新西兰、荷兰、澳大利亚、智利等国家出具的卫生证书进行联网核查。海关查验部门根据布控指令要求实施现场查检,并按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警示通报和风险预警要求开展取样送检工作,主要内容有:
1.装载容器检查:核对箱/厢体信息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包括集装箱和封识是否完好且与官方卫生证书所列一致。检查箱/厢体内部是否清洁卫生,有无异味,有无农药、熏蒸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病媒昆虫痕迹,有无携带有害生物、土壤等禁止进境物。经冷链运输的,检查运输工具冷链运输存储温度是否符合产品要求。
2.包装检查:是否清洁、干燥、无霉、无异味,不易破损,不得有“不适合人类食用”“仅限工业用”或“仅作饲料用”等标明非人类食用的表述。核验包装上标识的生产企业、产品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与货物实际情况和申报信息(包括官方卫生证书等随附材料)相符。境外生产企业应已获得在华注册,进口的产品在其已获注册产品种类范围内,并在注册有效期内生产,产品内、外包装上应清晰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同时,对预包装标签上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进行检查
3.感官检查:蜂产品色泽、气味、状态等是否正常,有无明显腐败变质,发酵、酸败气味,含有蜜蜂肢体、幼虫、蜡屑及正常视力可见恶性杂质(含蜡屑巢蜜除外)等异常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