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窝进口通关流程-wordwide.top
一、允许进口产品范围
1. 毛燕:由金丝燕及同类型燕子唾液形成,经有效去除粪便、土壤以及一般杂质的初级处理,无霉变,未添加任何物质的产品,是生产食用燕窝的原料。
2. 食用燕窝:由金丝燕及相同类型燕子唾液形成、已有效去除污垢和羽毛、适合人类食用的燕窝。
二、进口前准备
(一)准入要求
1. 我国对进口燕窝实施准入管理,获得准入的燕窝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2. 查询路径:海关总署官网 –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首页 – 信息服务 – 产品监管重要信息 – 陆生动物源性食品 –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燕窝产品名单。
(二)企业资质
1.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1)申请方式:向中国境内出口燕窝的境外生产企业,需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2)核心要求:仅在注册有效期内生产的注册范围内的燕窝产品,方可输华;未获得注册号的企业所生产的货物无法入境。
(3)查询路径:海关总署官网 –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首页 – 信息服务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
(4)查询重点:企业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注册日期、注册有效期、状态等信息。
2. 进口食品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1)办理平台:登录 “互联网 + 海关” 一体化平台,进入 “企业管理和稽查” 版块办理。
(2)公示平台:完成备案后,企业名单将在 “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公示,可通过该平台查询相关备案企业信息。
3. 进境毛燕国内相关单位备案
(1)备案要求:进境毛燕的国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应向企业住所地海关备案。
(2)办理渠道:可通过 “互联网 + 海关” 平台相关业务版块办理,涉及 “进口毛燕指定加工企业备案” 等事项。
(3)查询路径:已通过的备案信息,可通过 “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 “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 查询。
(三)检疫审批
1.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 202 年第 158 号(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
2. 规定:供人类食用的燕窝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
(四)包装要求
1. 食用燕窝包装
(1)包装材料:必须使用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
(2)标示信息:内外包装需用中英文标明品名、重量、燕屋名称及注册编号、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及注册编号、产品储存条件和生产日期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3)标签要求:预包装产品标签应当符合中国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进口毛燕包装
(1)基础要求:满足相关包装规范。
(2)额外标示:外包装需标明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标示 “仅用于加工场所进行深加工,不得用于零售市场” 等信息。
三、合格评定流程
1. 报关申请及材料提交
(1)申报渠道: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行网上报关业务申报。(2)材料要求:将随附材料以电子形式上传,海关对报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企业进行补正。
2. 检验检疫实施:进口燕窝由海关按照进出口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合格评定,开展检验检疫工作。 3. 结果处置
(1)合格情况:经合格评定符合要求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产品可正常销售、使用。(2)不合格情况:① 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② 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